第12版:民办教育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10月1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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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民办教育的政策障碍
——北京民办教育发展主题沙龙观点摘要
□ 本报记者 褚清源 □ 方祥华 白燕翔

  9月27日上午,由《中国教师报·民办教育周刊》与北京市教科院民办教育研究所、北京市教育学会民办中小幼研究会联合主办的北京民办教育发展主题沙龙,在北京21世纪国际学校举行。与会代表围绕民办学校普遍关心的政策问题进行了集中探讨。

  

  ■邀请嘉宾:(以姓氏笔画为序)

  北京海嘉双语国际学校理事长      王 伟

  北京民办教育协会秘书长        马学雷

  北京市二十一世纪实验幼儿园总园长   朱 敏

  北京市教委民办教育处副处长      李丽晖

  北京市私立君谊中学校长        陈媛媛

  北京市实验二小怡海分校副校长     杨 婕

  北京市二十一世纪国际学校执行校长   范胜武

  北京市礼文中学校长          欧阳蒙

  北京市新英才学校发展中心主任     徐永锐

  北京市昌平区雨竹学校校长       黄玉莲

  北京王府学校副校长          黄健生

  北京金色摇篮幼教集团潜能教育机构总裁 程 跃

  北京幸福泉幼教集团副总裁       程浩宇

  北京市海淀外国语实验学校董事长助理  彭 媛

  ■主持人:北京市教育学会民办中小幼研究会理事长 张福岐

  主持人: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22条”)和《北京市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北京市教委近期提出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征询意见稿)。为了真实、具体、全面反映北京民办教育出资人和办学人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了解民办教育出资人和办学人的诉求,我们特组织此次主题沙龙,希望大家能够敞开心扉,畅所欲言。

  公平是最大的支持

  徐永锐:从教育部出台“22条”到北京市教委即将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消息令人振奋,说明从教育部到北京市教委很重视民办教育,有校长谈到政府要减少审批的环节,少设立障碍,程序要简捷一些。我认为,政府不干预就是对民办教育最大的支持!民办教育要大发展,需要有专门针对民办教育的评估、落实和检查的机构体系做保证。

  教师队伍的稳定和学校干部队伍的稳定是学校发展非常重要的因素。新英才学校刚收购力迈学校时,教师流动率达50%,但目前新英才学校的教师流动率不到10%,多数还是校方解聘,而且新英才学校的校级领导班子是非常稳定的!除了学校本身待遇留人、事业留人、文化留人、情感留人之外,政府的政策,尤其是教师退休待遇的保障问题对于稳定教师队伍也至关重要。

  杨婕:我在怡海工作11年了,对现在依然坚守在民办学校的教师深感敬佩。公办学校教师的待遇在一步步改善,从前几年开始,只要公办学校上调工资、上调住房补贴,对民办学校就是一次冲击!民办学校教师面临的问题,比如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等一直都没有得到解决。民办学校教师不应生活在封闭的空间,他和外界有交流和沟通,民办学校教师不仅要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还要接受来自公办学校一次又一次的冲击,而且这种冲击波一浪大过一浪!现在,相关的政策出台了,但是政策能否真正落实到学校和教师身上,能否让生活和工作在民办学校的教师受益,才是最为重要的。

  陈媛媛:需要明确的是,民办学校同样是属于国人的教育。但民办学校自兴起以来,一直有一种自卑感!一种源于自身是私立学校的自卑感。但需要明了,中国的教育要和国际接轨,公办和民办必须共同发展,我们呼吁国家给予民办教育更大的扶持!呼吁政府给予公民办教育同等的待遇!

  黄玉莲:在民办教育领域中的特殊群体——打工子弟学校,已存在、发展了近20年之久。打工子弟学校已经造就了一代人,在各级党政领导的热切关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办学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但目前的发展现状仍然与公办教育存在很大的差距。民间资金如果能以有效可行的途径进入民办教育领域,对就读在打工子弟学校的孩子而言,是福音,对战斗在一线的不在编的教师而言,更是一种希望。

  在目前没有国家拨款,只能靠学生低廉的学费维持正常运转的打工子弟学校,最需要的就是资金。首先,建议政府出台明确政策,为民办学校捐资、投资的企业能享受到具体什么样的税收优惠政策,明确到可以具体操作的程度,而不是简单的一句“享受优惠税收政策”。其次,能有一个信息平台,来公开企业的公益记录,以这种形式为企业实实在在地提高信誉度,促进企业发展。这样可以鼓励更多的企业投身于社会的公益事业,推动民办教育的发展。

  欧阳蒙:从暑期开始,礼文中学受北京市石景山区民政局的邀请,参与了对社会组织的评估工作,这是民政部对民间组织进行的系统化评估,评估细则及要求细到1000多条,达到3A、4A、5A级别的社会组织可以享受到国家给予的相应优惠政策。这件事情本身对民间组织的规范化运作是一个有力的促进。由此联想到,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的政策,初衷是不错的,但就对民办教育的综合管理标准上讲具有很大的不规范性,国家对民办教育的管理机构并不健全,如果没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去保证实施,民间资金不会盲目投资教育!所以,政府部门需要考虑的是,如何将教育的公益性与资金的趋利性结合起来,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这才是关键所在。

  例如,在“22条”中,关于“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待遇”提到“支持地方人民政府采取设立民办学校教师养老保险专项补贴等办法”,如果这一条真正落实了,政府能够明确给予教师退休的资金补贴,这将直接对教师稳定起到很大的作用。

  王伟:民办教育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只要政府减少对民办教育的束缚,并能给予和公办教育相对平等的政策,民办教育就能健康发展。要明确,不管谁培养的人才都是这个国家的人才。

  对于民办教育来讲,第一,民办教育本身要规范,教育本身需要有操守、有精神、有教育境界的人来办。第二,一定要有创新,满足选择性多样化的需求,而不是普适性的需求。第三,希望真正能够落实公民办教师的同等待遇,特别是退休待遇的保障性,尽量减少与公办学校的不一致性!让教师对未来的确定性预期有所提升,这有利于教师团队的稳定,有利于教师更好去教书育人。再一点就是教育资源政策的倾斜,主要是土地政策,在教育用地上政府应给予支持。

  范胜武:今年,我们学校就遇到了这样一个问题,北京户籍的教师又被公办学校招走了。如果说民办教师的退休待遇能够和公办教师一样的话,公办学校对民办教师的吸引力就没那么大了。

  我们学校北京户籍的教师比例本来就很小,经过两三年的锻炼,好不容易成熟了,却又流失了,给我们的教学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我们实在不敢再招北京籍的教师了,但这又产生一个矛盾:学校在北京,学生当然愿意享受北京籍教师的教学方式。因此,现在可谓是很纠结,既想招又不敢招。其实就工资待遇而言,我们可以和公办学校平起平坐,甚至更高一点。但是因为民办学校教师的后顾之忧无法解决,所以他们宁愿在公办学校中少拿一些工资,也不愿意到民办学校去。如果真正能够将民办教师退休待遇等同公办学校这一点落实的话,我想民办教育会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

  期待政策的实质性突破

  程跃:目前公平教育与选择教育的矛盾突出。例如,国家重视解决公平教育,大量举办公办幼儿园,已经影响到了民办园的发展。我建议,国家应同时给选择性教育以发展机会,要有具体措施,如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教育用地,供民办教育机构发展永久性教育设施,这样一来自然会拉动民办教育的投入,同时也稳定了民办教育的发展。目前民办幼儿园很多以租赁用地为主,自有产权的教育设施极少,几年一签的租赁合同,随着合同的到期而产生变数,极大地影响了幼儿园发展的稳定性。希望有关部门能真正从政策上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给民办教育带来新的发展机会,对吸引民间资金进入民办教育起到推动作用。

  朱敏:关于配套政策,我认为,既然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教育领域,也就是要借鉴和移植这些民间企业的优秀管理经验到我们教育领域之中,那就要求,在制定相关政策的时候,一方面要遵循教育规律,另一方面要遵循市场规律!刚才在欧阳校长讲到办平民教育时就引发她本人的思考,难道民办教育只有办平民教育才能发出声音来,才能腰杆挺得直吗?如果办高品质高收费的教育难道就要自卑吗?她认为,民办教育本身是选择性教育,可以是免费的、也可以是平价的,还可以是高收费的贵族式教育!此外,在非义务教育领域关于收费的问题,从法律上规定是备案制,事实上,在执行层面根据三部委的相关规定,形式上是备案,但事实上已经走入了审批的轨道!反过来说,如果在政策制定时,不按市场规律和教育规律办事,民间资金就不会进入教育领域,即使已经进入的也会在运行中出现问题。

  程浩宇:关于政府提倡建设普惠性幼儿园政策的意见,我认为,普惠性民办园应使用国有资产产权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其质量标准和招生对象应以普通的公办园作为参考。在合理计算生均成本的基础上,以不高出成本的某个百分数(考虑到园所建设发展的需要)拟定收费标准,可采取一园一价。若政府限价,高出收费标准部分,应由政府予以补贴。

  委托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政府解决入园难的措施之一。因此,政府对公办园的有关政策对民办园也应给到位。如前期投入费用部分,政府可像公办园一样对园舍的前期建设、装修、设备设施投入及开办费等给予资金支持。在运营管理费用上,可采取免房租等与公办园相同的政策;对本社区的生源按政府的限价收费并给以一定补贴;对社区外的儿童可采取收费备案制等。

  北京市已出台了一些政策,主要鼓励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举办。在建设“世界城市”的整体教育规划中,还可在特定的社区鼓励举办富有特色的高品质的民办幼儿园,以满足社会对学前教育的多元化需求。

  朱敏:对于投资教育的人来讲,教师队伍的稳定性是大家最看重的。我建议,在劳动合同法上能不能突破一点点,让雇佣者和被雇用者承担同样的责任和义务。根据现在的劳动合同法,只要教师提前一个月向校方提出离职,教师就没有任何的损失,但对校方来说,这个损失却是巨大的——无论是学校的信誉还是再招聘的成本。正是由于教师没有违约成本,或者说违约成本低,无形中加剧了教师的流动性!

  就人才的流动与引进问题,政策是鼓励在民办和公办之间合理流动,但事实却是民办学校教师单向流入公办学校。这就是说,在实施鼓励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的相关问题上,单一依靠教育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一定需要多部门的协作,比如,发改委、编办、人力部门、社会保障、卫生等部门共同协作配合,政策才能落到实处,发挥作用!

  民办教育应该受到尊重

  李丽晖:民办教育的举办者都是自觉自愿投身教育的,为国家培养了各种各样的人才,满足了市场对教育的多样化、选择性需求,更重要的一点是,民办教育也是在为国家尽义务,因此,民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者应该受到社会尊重!

  不少代表提到了很多由于政策原因而长期解决不了并严重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问题,大家表达出了内心的无奈与尴尬。作为民办教育的管理者我也深有同感。比如《民办教育促进法》出台近10年了,可是一些政策至今没有得到落实,究其原因,可能一方面是法律层面的问题,另一方面是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当前,教育部从法律层面正在对一系列的教育法律法规进行梳理,要从根本上理顺法律之间相互矛盾、彼此不协调的问题。从实施层面上,我们也试图彻底清理并纠正对民办教育的歧视性政策,但是后来发现,根本未发现有所谓的歧视性政策,究其原因,还是受长期以来对民办教育的态度、行为习惯、思维模式影响形成的一些现实的歧视性行为。在很多人的思维意识中,只承认公办教育是教育,并未将民办教育纳入到教育的序列。对此,我们民办学校要用实际行动让社会上知道我们的声音、我们的存在、我们的价值!我们民办学校要不断改革创新,办出亮点、办出特点!

  最近,北京市教委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也要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目前正在向各方征询意见,今天的会议对我们帮助很大,对大家的意见我们将进一步整理、吸纳。感谢主办方提供这么好的机会能够使我们与各位校长、各位办学者面对面沟通,听取大家的意见,希望能定期组织这样的活动,借助这样一个交流对话的平台,聆听来自民办学校代表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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