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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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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教育集团 结对共建 教育共同体
江苏南通:
联合办学助推区域均衡
□ 本报记者 郑骊君 □ 特约通讯员 刘卫锋

  日前,《南通市区义务教育学校联合办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布,明确了江苏省南通市区未来将采取组建教育集团、结对共建、教育共同体3种方式联合办学,以此来助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教育集团是以一体化管理为组织形式,由一所学校为牵头学校,联合若干成员学校组成,按照《南通市区义务教育学校联合办学运行办法》设置与运作。市直学校牵头的教育集团各校法人地位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各校增挂集团学校校区校牌;其他教育集团由各区自主决定。牵头学校每年派出不低于12%的专任教师到成员学校进行交流。各成员学校派出相应数量的专任教师到集团牵头学校交流,3年为一周期。通过统一集团学校内部教育教学管理,加强教学研究,优化师资配置,努力实现集团学校集群发展、共同提升。

  结对共建是以共建共享为组织形式,通过校际之间教学、管理人员双向挂职、定期交流,实现在管理模式、教学科研、师资培养、文化建设和品牌塑造等方面取长补短、共同提高。跨区结对共建由市教育局协调安排,区内学校间的结对共建由各区组织实施。结对共建的牵头学校每年派出一定比例的专任教师到共建成员学校驻点交流。成员学校派出相应数量的专任教师到牵头学校交流学习,2至3年为一周期。牵头学校明确一位校领导作为共建工作负责人,具体负责结对共建工作。

  教育共同体是以项目型合作为组织形式,共同体学校之间围绕特色课程、队伍建设、优势学科、常规管理等项目,定期开展单项或多项的教育教学合作。鼓励市与区、区与区、校与校之间组建各种形式的教育共同体,开展丰富、广泛的教育教学合作。共同体学校之间互派教师定期开展合作交流与学习。通过活动开展实现学科对接、优势互补、整体提升。

  据介绍,为了保障联合办学顺利开展,南通市教育局会同市、区相关部门成立市区义务教育学校联合办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联合办学各项工作;制定《南通市区义务教育学校联合办学运行办法》、《关于推进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积极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大力实施“智慧教育”优质资源共享工程,推进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在区域、校际之间的共建共享;建立市区义务教育学校联合办学工作考核督查制度,定期开展对各区域(学校)工作情况的督查考核,指导、督促各区(学校)有序开展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联合办学的相关工作;建立交流教师、校长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对交流教师、校长工作绩效的专项考核和家长满意度调查,推动联合办学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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