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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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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唤醒教师权益保护
□ 刘玉江

  不久前,某初中校发生了一个冲突事件:一男生没有完成作业,女教师要求他下课后到办公室说明情况。不料,该教师刚一转身,男生便从教室墙角抽出长把笤帚,狠劲地打在她的背上。同办公室的两名男教师得知情况后,气愤地指责了男生,还发生了肢体冲突。虽没受伤,但是男生家长不依不饶,到处告状,说学校教师“群殴”孩子。最后的结果是,学校除给学生经济补偿外,3名教师和分管德育的校领导受到不同的行政处分,当事女教师还被降低岗位工资等级。

  其实,诸如此类的事件经常可以在媒体上看到,这让人不能不心生忧虑。不知何时开始,师生平等被演绎成不分长幼,没有原则。如此一旦教师想再“板着面孔”批评教导学生,必然让学生备感不爽乃至不服。无角色相处,无原则相交,必起冲突。由此,教师教育教导学生之时,学生往往理直气壮地不理不睬或反唇相讥,甚至对施教的教师拳脚相加,也就不值得惊奇了。

  因学生不服教师管教造成师生冲突的结果,往往两败俱伤。面对“恶生”,教师往往失去理智予以“武力管教”;学生家长的渲染与社会舆论的助推,却能让教师身败名裂。

  如此师生冲突,已达胶着状态。怎么解决?师生冲突,学生是弱势,必须支持学生。正是这种理念和思想倾向,导致师生冲突,恶性循环,不断升级。

  客观地说,学生成长是有自身规律的,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既要保障学生的权益,也要确保教师的工作权益,因为这是教师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育人如植树,植树必有修剪,修剪必伤痛。这是教育的规律。在教育改革的洪流中,现在似乎要追求一种无“修剪伤痛”的教育,这是极不科学的态度。

  从师道尊严到自身正当权益被侵,其中自有教师教育方法的不当与教育艺术的不精。但同时,也有“一面倒”的不当舆论的炒作、裹挟与不良导向。更有教师自身与相关部门不敢不愿不屑维护教师权益的原因。

  作为教师,需要认真钻研学习教育教学理论与艺术,力求让自己的教育水平能够达到润物无声,使受教育者如沐春风。作为教育部门,需要认真研究法律赋予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的权利和义务,研究出台符合新形势需要的具体可行的师生权益保护的法规、条例。这些工作在当下尤显紧迫和重要。

  政府及社会各相关部门与各新闻媒体,都要主动承担起依法维护教育和教师权益的职责,再也不能在师生“冲突”、家校矛盾的事件面前,简答地、想当然地“一面倒”,不负责任地对某一方进行批评和指责。而要以法律和事实为依据,正确监督,正确引导,正确维护各方权益,为师生和谐、家校和谐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作者单位系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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