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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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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鸣
教师有偿补课难禁,谁之过

  日前,陕西省教育厅对教师有偿补课展开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要求,对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教师重点查办;对查实有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行为的学校,追究学校主要领导责任,情节严重者调离校长岗位……但此前教师有偿补课屡禁不止,于是,我们不禁要问——

  有偿补课,是不是“周瑜打黄盖”

  对于有偿补课,教育部早就有过禁令。每年,各地教育主管部门也会对“禁止有偿补课”三令五申。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如此严管严查,用心良苦。但面对现实,有偿补课仍然还是一个难以根治的痼疾。一些家长和学生“用脚投票”,有的地方还出现过家长向教育局投诉“不补课”等案例,这似乎在向社会证明,有偿补课是“周瑜打黄盖”的双方自愿行为。

  有偿补课真的是“周瑜打黄盖”?表面上看确实如此。但关键在于应试教育这根指挥棒起着主导作用,在“谁不补课谁落后”的思想主宰下,家长和学生“自愿补课”就成为一种次优选择。

  说到底,有偿补课还是应试教育的怪胎,应试教育评价方式不变,有偿补课乱象就难以禁绝。因此,不能仅从师德师风上找问题,更应该从深层次看待这一问题。一方面,要改革目前的考试制度和评价标准,改终结性评价为过程性评价,改分数评价为综合素质评价,使素质教育落实到位并深入人心。另一方面,要加大教育资源的有效供给,并促进公平分配,消除大班额,尽量让每一个学生都可以受到教师的关注。教师也要提高素养、提升教学水平,多向课堂45分钟要效益。在此基础上,家长也要转变观念,多些理智,真正认识到学习成绩高低并非孩子优秀与否的唯一标准,引导孩子学习课外知识,增长社会见识,使孩子身心得到全面发展,这才是真正的好教育。(袁浩)

  撼“教师有偿补课”为何难

  对公众而言,来自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禁补令”年年都有,且从措辞及实施方案上,不乏“最严”、“最强硬”之说。然而,岁岁年年下来,各地愈演愈烈的补课现实,又俨然向人们说明一个事实:撼山易,撼“教师有偿补课”难!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状况,一方面,应试教育大行其道,家长盲目跟风,教师正好希望增加收入,于是有偿补课之风盛行;另一方面,恐怕与每次禁补“雷声大,雨点小”直接相关。学校在这方面要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么就是在重点时期,抓一两个中招者给予警告或轻微处分,基本伤不了筋骨。

  那么,陕西此番独辟蹊径,挟校长而令教师的方案,能否令行禁止,收立竿见影之效呢?回答这个问题,还须看此禁令实施中的执行情况。无疑,鉴于以往“禁补”现实,上级三令五申下,仍不乏心存侥幸、我行我素者。

  当然,此番挟校长令教师,还属治标之策,要想解决教师有偿补课的问题,一方面要提高教师的收入,另一方面必须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执行禁令,但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需要改变应试教育的体制,改变教育评价的标准。否则,教师有偿补课之风很难刹住。

  (河北省吴桥县仓上中心校 张兰军)

  校长“连坐”有违法治精神

  为切实给学生减负,近年来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都在严查教师有偿补课现象,尤其是针对个别教师迫使学生上自己开办或自己能够“分成”的辅导班的情况,更应用“重典”治理,但采取让校长“连坐”的方式有欠思量。

  一方面,此举操作性不强。教师工作时间以外的私人生活,校长无法跟踪调查或实时监督,也无权要求教师详细报告。如果强制要求教师逐一报告校园之外的个人活动,就涉嫌侵犯教师的隐私,同时也会因此激化校长与教师的矛盾。如此下去,校长势必走向教师的对立面,今后还怎么推进工作?

  另一方面,“连坐”的方式不符合现代国家治理精神和依法治国理念。谁违法违规、违反了什么法规,理应用相应的法规处理相关人员。若是个人犯错便“连坐”其上下级,与现代国家治理精神是相悖的。再者,处罚校长也须有法可依,让人信服。教师课外私下有偿补课,顶多是校长管理不到位,“停职”或“调离”的处罚,显然是过重了。

  “禁补令”本意是好的,意在督促校长加强对教师的管理。但在实际工作中,即使校长三令五申,仍很难排除个别教师铤而走险。若因此严办校长,显然是“用力过猛”,也使问题解决的方向“跑偏”。如果为了“禁补”而牺牲校长的正当权益,最终受害的岂不还是教育自身、学生自身?

  (山东省宁阳县教科研中心 程骞)

  “禁补令”难道没学生什么事儿

  陕西“禁补令”被热议,而在“邻居”湖北某地,则有众多家长请求教育管理部门恢复高中晚自习和周六的校内补课。这些新闻引发了网友的讨论。

  让我震惊的并不是新闻本身,而是在新闻中,一方面教育管理部门在发布“禁补令”,另一方面众多学生家长联名反对,要求收回“禁补令”,而且有专家发声,表示在现行高考制度下,推行“禁补令”没有太大的可行性。一时间,教育部门、学生家长和教育专家全部“登场”,唯独没有学生的“声音”,似乎这一切都没有学生什么事儿?

  教育活动中,如果只有教育管理部门和学生家长的争论而缺少了学生的声音和意见,在我看来,这样的教育活动是不完整的,这样的争议也是没有意义的。没有学生认可和参与的“补课”或者“禁止补课”,对学生来说都是“强加”的意识,既然是“强加”,就是一种“负担”。家长要认识到为孩子“减负”是非常有必要的,教育管理部门也应该认识到减负不仅仅是减轻书包重量或者减少学习时间,而是对学生多一些“倾听”,少一些“强加”。

  (蒲公英评论特约评论员 郭娟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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