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来源:教育部网站
上榜理由:自主招生是改革完善高考制度、落实高校招生自主权、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的重要举措,它的每一细小变化都牵动着亿万人民的神经,决定着千万考生的命运。
3月31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试点高校和有关中学,“明晰试点定位、提高选拔质量、鼓励探索创新、加强规范指导”,不断深化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着力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指导意见》明确高校自主选拔“招收的主要对象是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对于没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不足、仅是学业突出的学生,不再作为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生源主体,这部分学生可以通过高考录取体系择优录取。”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表示。他同时强调,“凡是通过高考能够实现考查目的的,就没有必要通过自主考核再去做,防止变成‘小高考’,增加考生负担”,“在改革完善面试考核方式、实行综合评价上,我们要动真格、想办法、真改革”。
《指导意见》明确,“凡能证明确有某方面特长或潜质的考生,可直接进入学校考核面试环节”,“对于确有必要进行相关学科笔试的高校,笔试科目原则上一门,不超过两门,主要考查考生学科特长基础”。
杜玉波强调,与《指导意见》有明显不一致做法的试点高校,如果因为调整不到位而引起社会强烈反应,按照动态调整和有进有出的管理原则,2014年将退出试点高校范围。
编辑点评:作为对“不唯高考分数”的高校选才标准的探索,10年间,自主招生部分实现了高校招生的自主权,弥补了高考制度的某些不足。现在,自主选拔已经成为高考选拔的有机组成部分,虽然在执行层面还存在着争议,但还高校招生自主权,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成长途径,使每个学生充分发挥各自的特长潜质,始终是高考改革的目标,是大势所趋。希望各高校都能总结经验,反思不足,使真正的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