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课堂的评价机制可以概括为“以学评教”系统,即以学生的“学”评价教师的“教”。“以学评教”的主体是学生,内容则是通过与学生相关联的学习、生活和成长性评价指向教师和管理工作。
何谓“以学评教”?
简单地说,就是以学生的“学”评价教师的“教”。“学”包括学习目标、学习过程、学习成果、学习状态。既然高效课堂作为一个教育概念被提出,则“以学评教”就不仅仅指向“教学”一项,还包括生活、文化、团队等与教学相关的“教育内容”和“教育范畴”。评价也不是为了甄别、排队、打压和惩戒,而是为了改进、完善、激励和提升,进而改变人(师生)和学校的发展模式。
以学评教的主体是学生,内容则是通过对与学生相关联的学习、生活和成长性评价,指向教师和学校管理工作。
以学评教还可以延伸为评价权力下移,即把评价权交给下一级别。比如,教师工作由学生评价、中层工作由教师评价、领导工作由中层评价、教育局工作由校长评价。目前,一些学校正在探索“442”评价机制。这个评价机制分为校长评价和教师评价两部分,校长评价的权重比是教师对其评价占4、上级部门对其评价占4、自我评价占2;教师评价的权重比是社会和学生评价占4、学校管理部门和同伴评价占4、自我评价占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