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1月17日 星期三
如何让教育有活力
石中英

    【通过激发教育活力,我们期待营造一个全社会共同支持教育改革创新的环境,让教育家按照教育的本质和规律办学】

    什么是教育活力?我认为,教育活力是用来描述某一教育系统整体健康状况的一个重要概念:从内涵上说,它指教育系统或组织在一定社会和历史背景下,按照系统或组织特性运行时所表现出来的生命力、适应性和可持续发展状态与能力;从特征上说,教育活力具有生成性、表征性和动力性三个基本特征。教育活力是教育系统健康与否的一个表征,就如同人的活力是人体健康状况的表征一样。教育活力的生成性是指教育活力不是教育系统或组织天生具有的,而是在真实的教育实践活动中产生和变化的,其中人为的因素起着关键作用。我们观察一所学校,可以看到它在某些时期比较有活力,在另外一些时期活力在下降,可能在某些时期从根本上失去了活力。教育活力的表征性指教育系统或组织健康程度的一个外在表征,如果它在某一阶段失去了活力或活力下降,就说明这个系统或组织可能暂时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引发有关方面的高度关注。教育活力的动力性是指教育活力本身对于教育系统的衍化或学校组织目标的达成具有正向的积极作用,解决教育活力不足或缺乏的问题,有助于教育系统或组织目标的顺利达成。

    教育活力从哪里来?只有找到教育活力的源头活水,我们才能找到激发或释放教育活力的具体措施。具体到教育系统或学校组织来说,活力源泉有三个:一是明确并追求自身的内在目的,它集中地体现为立德树人,或者说,把培养健康的、真正的、和谐的人放在教育工作的首要位置和核心位置;二是现实的教育活动或学校活动(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能够较好地反映教育的本质要求与教育规律,在各项工作中努力体现教育性的要求;三是教育系统或学校组织所处的社会环境为教育系统或学校组织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实现自身的内在目的创造了适宜且充分的条件,没有出现教育异化问题。一个时代的教育系统、一所学校,只要在这三个方面得到了满足,就一定是有活力的,是生机勃勃的。

    如何激发教育活力?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应像重视教育公平、教育质量问题那样重视教育活力问题,切实树立起“有教育活力,才有教育质量”的意识,将教育活力问题列为本地区或本校教育改革创新需要优先解决的问题。

    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对教育基本理论的学习。有活力的教育一定是建立在正确的教育观、教育目的观、教育价值观、教育质量观等思想认识基础上的,是按照正确、科学和先进的教育观念办教育的结果。教育决策者、管理者和一线校长教师如果对教育性质、目的、价值以及在实现以上方面必须具备的条件认识不清,就会使整个学校教育工作发生方向性的错误,从根本上抑制教育活力的出现和增强。

    进一步增强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学校是教育组织,学校有学校的性质、目的、价值和特点。要想增强活力,必须尊重学校的特性,赋予校长和教师办学自主权。各级各类学校如果没有办学自主权或者落实不到位,按照教育规律办教育就是一句空话,学校活力也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进一步促进学校的民主化建设。有活力的学校是一个民主的教育共同体,学校发展中“一言堂”要不得,封闭式办学的传统观念要不得。学校内部的关系、学校与家庭和社区的关系必须进一步民主化,促进学校发展专业化与民主化相结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理念指导学校内外关系的变革,点燃全社会参与教育改革、学校变革的激情。

    进一步增强教育工作者的文化自信。无论是对于一个人还是对于一个机构来说,自信才有活力。因此,要想激发教育活力,必须增强教育工作者的文化自信和教育自信,使得他们摆脱自卑、浮躁、功利的心态,遵循教育自身的规律,以一种更加从容的姿态和步调从事教育工作,不断丰富教育事业的内涵,不断增强教育工作的活力。我们期待营造一个全社会共同支持教育改革创新的环境,让教育家按照教育的本质和规律办学。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北京明远教育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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