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0日 星期三
对于放管服改革必须有明确的“放权”时间表。如取消学校行政级别就应明确何时全部取消所有公办学校的行政级别。
在关键领域动真格
熊丙奇

    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厘清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权责关系,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格局,我们早已达成共识。深化教育“放管服”改革就是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政府部门要放权给学校,同时转变行政管理思维,做好对教育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客观而言,从2010年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到现在,政府部门在放管服方面都有积极作为:取消部分行政审批,国家重点学科评审、向地方和学校放权,要求大学制定并颁布依法治校章程、建设学术委员会、制定并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等。但毋庸回避的是,在一些关键领域,管办评分离和放管服的改革正遭遇阻力,如果在这些关键领域没有实质性突破,那么管办评分离和放管服改革就将停留在纸面,难以真正落地。

    如何在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方面取得进一步突破?

    要坚定推进政府放权,尤其是中央向地方放权,政府向学校放权。如果政府部门掌握着核心权力不放,那么放管服改革放下的就是并不重要的权力,核心权力还在行政部门手中,难以实现学校自主办学。对于放管服改革必须有明确的“放权”时间表,如取消学校行政级别就应明确何时全部取消所有公办学校的行政级别。另外,要实行权力清单管理方式,明确清单,同时严格执行清单。对不放权推进改革的政府行政部门要追究责任。

    在学校内实行现代治理,发挥教师、学生、家长在学校治理中的作用。放权之后,一方面要管理好学校、服务好学校,建立相关标准进行合格性监测和评估,另一方面要提高学校的现代治理能力。多年来,大学纷纷建设学术委员会,中小学则建立家长委员会,这是好的改革迹象。但是学术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却存在着成为摆设和工具的问题,由于并非民主选举产生,且不能独立运行,学术委员会、家长委员会能发挥的作用有限。接下来必须按照现代学校制度的内涵,推进学校内部治理改革,而不能只是在现有的学校治理模式之下,加上一些所谓的“现代”概念。

    明确了教育改革措施,却得不到很好的落实,只会让教育的老大难问题加剧,也会让公众失去对教育改革的信心。教育行政部门要拿出啃硬骨头的改革勇气,推进动真格的放管服改革。

    (作者单位系21世纪教育研究院)

中国教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