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1月16日 星期三
重构教育评价
王晨霞 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教育局副局长

    现行教育评价占主导地位的是“行为-目标”模式,这一模式是由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评价教育活动的目标体系,教育工作者遵从目标要求开展工作,之后将结果对照目标进行评价。面对处于动态发展中的学校,原有的评价模式在其价值指导和指标内容等方面有滞后性。因此,教育行政部门要基于学校发展重构教育评价。重构教育评价的关键是遵循学校内涵发展规律,转变评价导向与评价方式,以更好地适应学校的动态发展变化。

    转变整齐划一的评价方式。现行的教育评价分为三类:一是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评估,包括省市教育督导、教学评估等以县级政府为对象的评估检查,具有“过关”检查性质;二是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评比授牌,包括省市标准化学校、素质教育示范校等以学校为对象的评比验收,具有“授予称号”表彰性质;三是区县本级年度考核,包括日常单项检查和专项检查,属于“常态化”评比。

    纵观这些评价,都有较为系统的评价指标与体系,优点是目标明确、衡量尺度稳定,缺点是真正涉及学校内涵发展,特别是学校个性化发展的指标无法体现。这种定阶段目标、定完成时限的评价机制,只能从流程上督促学校完成规定动作,容易产生弄虚作假、急功近利,并不能真正把握学校发展的实质进程。对处于内涵发展阶段的学校而言,大一统的评价方式并不适用于所有学校,教育管理者要尊重学校发展规律,兼顾各类学校发展实际,分类研究制定新的评价方式,以提升评价的适切性和科学性。

    建立“结果定向”的评价机制。许多时候,评估检查必须照顾大多数被评价对象的共性,体现普遍性,造成评价指标项相对固化,评价基本指向于学校的“物”或“事”。基于此,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制定本土化的评价标准,建立切实可行的指向内涵发展、指向“人”的评价机制。特别是在课程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发展学生素质上,应根据结果进行评估,而不是按照目的。

    为了扭转学校过多着眼于对应目标完成工作,而不能聚焦于现阶段学校发展需求的局面,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转变评估机制,不再以目标和标准限定学校发展,而是沿着学校发展路径关注实际取得的结果。教育行政部门不再拿评估标准去学校逐项对照打分、排名,而是提供平台展示学校阶段成果,增进学校之间的交流和分享。如每学期举办校本课程展演,通过“三礼四节”等平台为学生发现自我、展示自我搭建舞台;与各地名师同台赛课,展示课堂教学改革成果等,将评价对象指向学生发展、教师状态和学校变化。这种结果定向的评价机制,使学校明白内涵发展的意义在于提高自身治理能力,而不是以证明自身能力为目标。

    形成促进发展的评价导向。将学生、家长、社会组织以及相关利益群体作为治理主体参与学校治理是现代教育治理的应有之义。但教育领域内社会组织处于地位模糊的状态,如家长以家长委员会的形式参与学校管理,但往往受制于家长委员会不具有法律上的权威性。政府或其他相关部门每年都会组织“行风评议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校园”等活动,通常以参观、褒奖为主,并不具有真正评价导向的作用;省级教育评估中列有社会评价部分,参与人员有家长代表、人大代表、党代表等,参与方式分为网络测评和现场评议,在具体实施中大都流于形式。“管办评分离”在当前以教育行政部门评价为主的环境中仍是理想状态,第三方在整个治理体系中仍处于发展的弱势。应加快专业性评估力量的发展,加强社会组织在教育治理中的独立性、专业性和自主性,同时减少或整合各部门的单项检查评估,以期形成以指导、支持和促进学校发展为导向的评价体系。

中国教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