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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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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大跨越
雷振海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经历十年艰苦卓绝的奋斗历程,中国教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尤其是在众多领域的竞相“跨越”中,教育的跨越式发展尤其引人瞩目。

  这样的跨越式发展,是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和经费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结果。众所周知,教育要发展,根本在改革。改革创新是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只有以人才培养体制改革为起点,进行多项体制改革,才能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真正的制度保障。

  十年间,一系列鼓舞人心的改革拉开了序幕,一个个综合改革试验区生机勃勃,一项项行动计划鼓舞人心。

  人才培养体制改革启动了。小学、中学、大学有机衔接,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一些学校在这方面走在前列,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加强学校之间、校企之间的合作,开放灵活的人才培养体制正有望形成。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启动了。为了克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教育部成立了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行整体设计和评估论证,同时酝酿出台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普通本科和高职教育分类入学考试改革将进行试点,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正在继续推进。一个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已经有了雏形。

  办学体制改革启动了。各地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形成了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新格局。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各地积极探索城乡教育一体化,通过学区制管理、集团化办学、老校加新校、强校加弱校等管理模式,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极大提升了薄弱校的办学水平,让优质教育资源惠及更多百姓、更多家庭。在推动民办教育发展方面,随着《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教育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下发,民办教育迎来了发展的春天。

  教育管理体制也在不断深化。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开始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依法行政,强化自身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中小学有了办学自主权,办学活力全面迸发。高等学校进一步“去行政化”,“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越来越变得清晰。

  教育十年,有了攻坚克难,才有了今日的跨越发展。如今,我们行走的步伐没有停止,因为教育改革进入了深水区,希望在前方,我们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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