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2月22日 星期三
新政来了,放弃还是坚守
□ 本报记者 褚清源

    今年春节,秦芳校长过得并不轻松。作为一所民办小学的办学人,在过去的一年里,她在县城周边考察了多个地块,计划投资新建一所高品质民办学校。一段时间以来,她都沉浸在新学校的愿景规划里,再次创业的热情高涨。直到去年11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她和家人都陷入了纠结。关于新学校,建还是不建成了一个难题。

    新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禁止举办营利性学校。这意味着,不少投资人要么转投其他阶段教育,要么放弃投资教育,而坚守义务教育阶段就要放弃营利。

    秦芳所在地是河南东部的一个贫困县。10年前,她在县城创办了一所小学,虽然规模不大,但不断滚动发展,经营得风生水起,每年招生季都是生源爆满。正是这样的发展态势,让她萌生了建设新学校的想法。

    对于民办中小学办学者而言,这次修法并没有让他们感到“促进”的意义,相反不少人像秦芳一样陷入了恐慌。

    让秦芳感到纠结的不是因为不可以营利,而是有许多政策并不明晰。秦芳坦言,她相信国家修法的初衷一定是为了促进民办教育的发展,但眼下因为地方配套政策短期内不会出台,“无法预料未来会怎样”。“如果放弃又有太多的不舍,毕竟办了这么多年的学校。”在秦芳内心深处,这辈子只愿意做教育。

    在交流中,秦芳的担忧大致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投资人如果不能分红,投资人可以拿年薪吗?年薪标准如何界定?

    作为非营利性学校,政府到底会给予什么样的政策支持?

    政府对非营利性学校的财务如何监管?

    如果退出办学,政府如何补偿,补偿比例怎么计算?

    在建新学校的过程中,如果学校有负债,债务如何偿还?

    这一系列问题困扰着秦芳,让她无法作出决定。于是,新法出台后的几个月时间,她频繁参加各种有关民办教育的会议,试图从这些会议上捕捉确定的信息,但这样的努力并未让她获取信心。她发现,不少专家在谈论新法时总是闪烁其词,对一些关键问题的回应都很保守,甚至有意回避。她先后咨询了不少专家,但没有人能够给她明确的答复。

    秦芳还多次到教育行政部门咨询相关领导,领导们的回复让她更加失望。“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对新政的了解还没有我们清楚!”秦芳显然有点失望。

    民办教育的明天会好吗?

    “我始终相信促进的意义大于规范。”秦芳说。但她希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能够清晰地传递国家支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政策信息,而不是模棱两可,加剧他们的恐慌和焦虑。

    谈到最后,我也只能做一位忠实的倾听者,在民办教育系列新政出台后,我听过太多办学人的疑惑、纠结与恐慌,我深深地理解她——但也仅此而已。我不是政策研究者,无法打消她的种种顾虑。我只想说:“不确定的是环境,确定的是自己。如果教育是你喜欢做的事情,就先努力做好教育的事。”

中国教师报